
Episode #103
道德經講義103
不病章第七十一 恭聞大道無物不在。至理無事不週。人之知識。本難徧及。即令徧及矣。猶不可自恃。常以不知自處。乃能不蹈於知不知之病。奈何人多恥於不知。遂以不知為知。不惟己之真知已喪。其所之者。與所不知者。皆不可信。亦思聖人是何如處知。乃自取其病乎。今日講者。正是此義。此章經旨。因世人好強不知以為知。指出病根。重辭復語。教誡諄諄。 知不知上。普照圓明。無不通透。謂之知。既知矣。乃言不知何也。不露聰明。不事機智。渾渾然。知蘊於內。而不衒於外。無一不知。而卻一無知。此真為上知也。故曰知不知上。 不知知病。義理本未昭著。識見本末週徧。是不知也。不知矣而強謂之知何也。欲以賢智先人。欲以高明自許。訑訑自是之狀。以為己無不知。而卻昧於當知者。而實不知。病在自愚也。故曰不知知病。 夫唯病病。是以不病。此二句。是從強知之病中。申明不病之玅義。知強不知以為知。是病也。即當力去其知不知。是能病己之病。能病病。則我之所知者。無不真。我之所不知者不自欺。又安有自蹈於知不知之病乎。故曰夫唯病病。是以不病。 聖人不病。以其病病。此二句。又是重伸不病之義。強不知以為知者病也。不強不知以為知。是不病也。聖人惟能不病。惟不病。乃能以其病病。不自恃知。所以能取天下之知。而盡為我之知。惟見義理無窮。光明未徹。猶恐我之知。不能盡獲天下之知。安有知不知之病。假令自恃其知。自強其知。是自病也。又安能以其病病乎。修道之人。果能以我之真知。超乎世俗之上。不強不知以為知。自然不病。自然能以其病病。自然不蹈於知不知之病矣。 畏威章第七十二 恭聞自古天道人心一而已。天道貴虛。人心貴謙。天道不虛則無以容萬物。人心不虛。則無以克己而制行。會此竅者。無所往而不善。不會此竅。居之不廣。生之必厭。恃其知。求其見。偏於愛。矜於貴。以無忌憚之心。必遭神明禍淫之報。人能視聖人以為法。又安有大威之至乎。經中所言。蓋是此義。此章經旨。以畏威導天下後世。使人知畏威。則凡立心制行。無往而不善。故以聖人示則焉。 民不畏威。則大威至。福善禍淫。捷於影響。天之大威也。能畏天之大威。則舉念不敢違於理。應事不敢悖於義。畏天之威。即以飭己之身也。民即人也。人不畏威。私欲橫於內。背逆施於外。傷生害物。無所不至。不知自作仍自受。感應之機。疾如風火。報應之速。如影隨形。文中所謂。民不畏威。則大威至者。蓋謂此矣。 無狹其所居。不但天威宜畏。其所居亦不可狹也。狹者窄也。窄狹其所居。立心或狃於一偏。而不見義理之全體。處事或膠於見小。而不察因時之大用。凡知近而不知遠。見己而不見人。溺于安而不察于危。皆是狹其居也。能無狹其所居。必然內體寬。而無理不週。外用圓而無事不宜。故經言無狹其居。 無厭其所生。不但不狹其所居。又當無厭其所生。厭者。棄也。厭棄所生。性為生我之理。昧於性者。是厭其所生之理也。命為生我之源。喪於命者。是厭其所生之源也。凡立身不謹。制行不慎。輕言不訒。皆是厭其所生。能無厭所生。則內部以私欲害其心。外不因作為僨其事。生生之理不違。生生之機不息。故經言無厭其所生。 夫唯不厭。是以不厭。夫唯是承上轉下以足前句之義。上不厭。是自己能處於不棄。下不厭。是乃能得至於不棄。假令人之處心制行。不循於理。不合於義。是自己安於自棄。安有不至於喪身敗行。而天人所棄者乎。故經言夫唯不厭。是以不厭。 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畏威。無狹。無厭。三者。皆自知自愛之義也。常人多忽而不明。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內照圓明。無遠不致。知之無不至。知之無不真。皆自知也。自知者。蘊於中而不以知顯於外。藏於己而不以知衒於人。雖潛德之光。亦有時而不容掩。然必自然之見。非自見也。故經言自知不自見。 自愛不自貴。聖人不惟不自見。又自愛不自貴。盡性至命。皆所以佑其身。審機察勢。皆所以防其身。愛之無不週。愛之無不切。皆自愛也。自愛者。視身為重。而愈以謙退自處。保命為切。而愈以下人為心。雖道德高厚。亦有時而不容貶損。乃是自然之貴。非自貴也。故經言自愛不自貴。 故去彼取此。彼指自見自貴也。此指自知自愛也。彼不可使有。故宜去之。此不可不有。故宜取之。能去彼。則不以聰明衒於外。不以矜高傲於人。能取此。則無微不格。皆是一心之明。百體鹹寧。皆是己身之重。知為真知。愛為真愛。非自見之知。非自貴之愛也。聖人惟然。故去彼取此。經言以此句結之。人能有悟於此。知自愛自知。生自不厭。居自不狹。畏天威而不致大威之至。一理可貫矣。 天網章第七十三 恭聞天道者。聖人之體也。聖人者。天道之用也。天以無為而施化。萬物莫不效順於天。聖人以無心而敷治。萬機莫不各遂於聖人。是知聖人之無心。與天道之無為。皆非有求勝於物。而物之不自勝。自應自來。善謀者。何常有勇於敢。人奈何以剛猛自逞。自投於殺。而不趨於活。不知無為者。乃能勝物。有為者。終不能勝物也。此章經旨。因世人多好爭勝。故以聖人天道。明其無為。以救天下後世之義。 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此兩者。或利或害。天下所惡。孰知其故。是以聖人猶難之。果敢當先。謂之勇。有忠義之勇。有德善之勇。有血氣之勇。有強梁之勇。有戰勝之勇。更有知其死。而不懼之勇。總之君子用之則善。小人用之則不善。善與不善。惟在敢與不敢之間耳。知此理。則死活之機判矣。文中所謂勇於敢則殺。譬如剛強猛烈。只知向前。全無小心忌憚。不知過剛必折。禍機即伏於中。害生喪身耳。往往然也。勇於不敢則活。譬如虛心達理。識時知機。凡吾身之可為者。猶必審義理之宜。即吾身之當為。亦察時勢之便。任大投艱。即寓於小心敬慎之中。究之事無不成。人無不濟。身無不保。活之之機。實操之於我。何必以勇敢自入於殺哉。兩者。指敢與不敢言之。能保全身命者。謂之利。不能保全身命者。謂之害。勇於不敢。以敬慎保身命。利也。勇於敢。以剛猛喪身命。害也。天下同一心也。其可惡者。人人所同也。而昧於殺與活之機者。竟盲然不覺。孰能察其故哉。即上而至於聖人。聰明才力。高過人于萬萬。若可以徑情直行而無害矣。乃必遲囘審顧。臨事必懼。方能事事善始善終。不敢視以易也。況常人乎。故曰此兩者。或利或害。天下所惡。孰知其故。是以聖人猶難之。蓋謂此也。 天之道。不爭而善勝。不言而自應。不召而自來。繟然而善謀。天網恢恢。踈而不失。此七句。以天之道明上文之義。凡人之勇於敢者。皆是以有為欲爭勝。求應求來。為謀者。不知有為者。必不能如所願。惟天之道無為。乃能無往而不遂。天不與物爭。物無不順天而化。隨天而運。莫有能逆乎天者。是不爭而善勝也。天不與物言。物無不順時而生。感時而變。莫有能違乎天者。是不言而自應也。天不召於物。陰陽鬼神。不聞驅遣。羽毛鱗介。各効生成。是不召而自來也。天道繟緩而平易。雕琢萬物。各肖其形。各成其象。品類繁多。無有全此而缺彼者。是繟然而善謀者也。是皆無為之玅也。天道雖無為。而善者福之。不善者禍之。又理勢之必然。是為天網也。天網亦是無為而為。非物物而加之。非人人而致之。恢恢然寬大。若可以逃。而不知善者之得福。惡者之得禍。有絲毫不爽者。人視之若殊。其不失卻又必然者。亦皆是因物付物。非有作為也。彼勇於敢者。不過逞其私欲。恃其剛強。欲以求勝於天下。不知為天道所不容。而自入於殺機。自阻活路。自投天網。若能悟此。以無為為體。以自然為用。法聖人之難。上合天道。又何事不可作。何事不可成乎。 天道章第七十七 恭聞天地之間。莫不有餘。莫不不足。能使有餘者不餘。不足者不終於不足。則人之功能也。任其有餘而不知損。聽其不足而不知益。甚至損不足而奉有餘。人道之所以不平也。故此章先以張弓明天道之平。終以聖人能肖天道之平。使人知非至平。不可以言道。非至平。不可以修道也。 天之道。其猶張弓乎。道貴乎平。平莫平於張弓。或過高。不可以張弓。或過下。不可以張弓。天之因物付物。稱量為施。栽培傾覆。因物為用。無此足而彼歉。無或厚而或薄。其猶張弓之不可高。不可下。故曰天之道。其猶張弓乎。 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此即明張弓之義。以喻天道之意。張弓者。有時而或高。高不可不抑。將前拳往下落。是為高者抑之。有時而或下。下不可不舉。將前拳往上起。是為下者舉之。 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與之。高為有餘。有餘則不可以命中。損有餘。乃能與的相對。而不過於高。下為不足。不足亦不可以命中。與不足。乃能與的相當。而不過於下。張弓之道。即天之道。天之道。其猶張弓之道。即是即小以見大之義也。 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有餘是不平也。不足亦是不平也。任其有餘而不損。則有餘者愈見餘。舉凡過乎陽。過乎陰。過乎寒。過乎燠。一極備者。皆有餘也。聽其不足而不補。則不足者愈顯其不足。舉凡陽不應時。陰不順令。雨不能潤。晹不能暴。一極無者。皆不足也。必損有餘。不使有餘者太過。補不足。不使不足者不及。乃能得其平也。此為天之道也。 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天以無私。故無往不欲得其平。人心多私。故無往而能得其平。天道之損有餘。正以補不足。人之道。卻與天道相反。凡不足者。以為可以任我之所欺。反欲損之。有餘者。則曲意隨順。錦上添花。奉之惟恐不誠。損不足以奉有餘。人道之不平。皆人心之私為之也。若肯法天道之平。則必知損之宜損者何如。補之宜補者何如。焉有損不足。奉有餘乎。 孰能以有餘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聖人為而不恃。功成而不處。不欲見賢。一身之外。凡無關於身者。皆有餘也。有餘者。亦何必吝於己。不以公諸人乎。奉天下亦孰不能。而孰能。惟有道者。識透天下之身皆我之一身。則有餘者。何不可奉天下乎。是以聖人能知之。聖人能行之。凡有為也。皆我性分中事。凡有功於人者。即是盡己之事。故曰為而不恃也。功之成也。必自處其功。則視功為己私。不知以我之有餘。補天下之不足。即天地生物成物。天地何嘗居功。成功而不處。聖人之功所以大也。凡以智先人以能自衒者。皆欲見賢也。欲見賢。則其賢必小。欲見賢。則其賢必淺。亦思賢之在我。蘊於中而應於事。為我終身之寶。奚用自見乎。不欲見賢。則賢為不可測之賢。賢為用之不窮之賢。故曰不欲見賢。此章之意。觀聖人之不恃。不處。不見。皆是損有餘之意也。為之至於成功。皆是補不足之意也。所以克肖乎天道之損有餘而補不足。得其平也。亦猶天道。猶張弓。高者能抑。下者能舉。無往而不平也。天之道。即聖人之道。聖人之道。即天之道。修道者。其知之乎。 水德章第七十八 恭聞人心天道。本自平坦。本無柔剛。本無強弱。惟人心自生私欲。乃有較柔剛。論強弱者。由是剛必欲勝柔。強必欲勝弱。不知凡剛強者。皆不可以取勝。惟柔弱者乃能勝也。驗之于水。有以知其理。觀之聖言。以伸其義。人奈何不肖水德。不法聖言乎。此章經旨。以世人止知剛尅柔。強淩弱。不能相忘于無為自然之道。故取喻于水。發明其義。 天下柔弱莫過乎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其無以易之。天一生水。其質最微。其次生火。其質始著。其次生木。其質始成。其次生金。其質始堅。其次生土。其質始大。四行皆堅強于水。惟水質最微。最柔弱。是天下柔弱。莫過乎水。水以柔弱為質。若不能攻堅強。不知攻堅強者。莫之能勝。以火之烈。遇水則滅。以木之強。遇水則浮。以金之重。遇水則沉。以土之厚。遇水則輭。以至凡物之堅強。潤之無不透。泡之無不開。即石磁銅鐵之器。俱能穿過。是攻堅強者。莫有勝於水者。假令欲易之。火木金土。俱不能攻水。水之柔弱能攻。雖欲易之。其無以易之。是知水之至柔。乃藏天下之至剛。至弱卻為天下之至強。則凡恃剛強者。必不能剛強。必柔弱者。乃能剛強也。 故柔勝剛。弱勝強。天下莫不知。天下莫能行。柔勝剛。弱勝強。其理固然。驗之於水。益信其必然。天下之人。若無不知者。人無不知。則宜乎以柔自克。而不處於剛。以弱自牧。而不恃於強。奈何宜柔者。一為物觸。則變而為剛矣。宜弱者。一為事激。則變而為強矣。孰是能行於柔弱者。故曰天下莫不知。天下莫能行。 故聖人云。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受國不祥。是謂天下王。正言若反。此五句。借聖人之言。以明上文之義。國之垢。如外奸內宄。寇賊攘奪。以至不尊王法。不忠不孝之事皆國之垢也。雖下民自作之惡。不曰民之不德。則曰實予之辜。不歸罪於民。而必引責於己者。受國之垢也。受國之垢。乃能守其社稷。而為社稷主。故曰是謂社稷主。國之不祥。如過乎旱。過乎澇。瘟蝗夭折。以至饑饉流離。草木為妖。禽魚為孽之事。皆國之不祥也。雖或氣數所致。或人心使然。不曰氣數民心。必曰予一人之不善。不歸罪於氣數民心。而無不引責於己者。受國之不祥也。受國之不祥。乃能為天下之所往。王者。天下之所往也。天下之所往。是以謂之王。故曰是謂天下王。聖人之言如此。乃真正言也。社稷主。天下王。宜乎至尊至貴。乃曰受國之垢。受國之不祥。是正言若反也。惟正言若反。乃知聖人之言。大有利於天下後世。而愈知柔之勝剛。弱之勝強。而奚用以剛強自處乎。故此章。首以水取喩。終以聖言卒其意。皆所以教誡於人也。 黃秀萍分享南海古佛及濟公活佛教導心路歷程白陽修士如何修行修道與悟道至明心見性 ** 黃秀萍 Youtube按下〈訂閱〉即可每周聽到最新課程內容 黃秀萍的圖檔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AeoL7taNN/ -- Ho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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